从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看安徽芜湖餐馆爆炸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2015年10月10日天中午11:57分,芜湖杨家巷一私人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瞬间引发大火,已造成17人遇难。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情况,初步判定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爆炸,导致事故发生。
杨家巷小饭店爆炸发生后,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采访,饭店老板娘哭诉事发经过:她在楼上配菜,闻到液化气泄漏的味道,跑去关阀门,发现关不上,于是叫来丈夫和帮工,谁知这时罐子发生了燃爆。
芜湖杨家巷的私人餐馆于2015年8月18号刚开张,无营业执照;------无证经营违规,,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没有安全意识。
死亡17人当中14人为学生,9名女生,5名男生,年纪在15到20岁之间,另外3人为成年男性,其中2人为父子;17人主要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从国家安全生产法贯彻以来,此事故为重特大恶性事故。
根据以上情况初步分析
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事生产和经营单位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必须要参加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以后才能从事本岗位工作。
强调安全生产法的工作方针任重而道远,亟待加强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内容包括: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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